秦晓财政在民生领域投入严重不足(2 / 2)

势在必行 陈志武 2103 字 1天前

秦晓:政府的财政需要约束和监督,《预算法》为约束和监督提供法律支持。

搜狐财经:财政方面,像您刚才说到社保、医保、医疗、教育、环保等民生领域的支出比例,我们看到这两年一直在增加。对于这些投入的效率,您如何评价?

秦晓:投入效率是一个问题,但首先是投入比例。公共财政的钱应主要投到民生方面,什么能代表民生呢?国际上还没有这个统计概念。社会治安是不是民生?住房是不是民生?我在测算评价中选了四项,就是社保、医保、住房、教育,并抽取同等人均收入的国家样本做了比较,同等人均收入国家占比都是50%以上,而我们是这四项的投入仅占财政支出5%。我觉得这个比例低了,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两年加大了廉租房的建设,否则还不到5%。如果将改善一次分配差距的钱再去搞重化工投资,就会造成新一轮的资本和劳动力收入分配的差距,形成二次分配的逆向调节。财政支出的效率肯定大有文章可做的,公共事业不一定要政府直接去做,也可以通过外包,让市场来做。

房产税应该征,但前提是不能重复征税

搜狐财经:在您看来,中国的宏观税负高不高?很多学者呼吁要结构性减税,您有什么看法?

秦晓:宏观税负指的是税负的总量水平,而结构性减税指的某些产业税种、税率的调整。据测算,中国的宏观税负达到5%(分子是政府收入,分母是GDP),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,这说明我们税负还是太高了。而税负高,主要是在各种“费”的征收。降低宏观税负,首先应从规范、清理各种“费”入手。“税”的部分,有些税种的税率也有降的空间,此外还可以进行结构性减税。

搜狐财经:您之前曾说,对三年内依靠房地产税来全面解决地产泡沫问题不能寄予太大希望。那么,房产税到底应不应该征收,又应该如何征收?

秦晓:应该征,发达经济体都是征的。但是征房产税就不应再收一次性的土地出让金,不能重复征收,房产税的用途除了补偿土地费用外,主要应用于社区环境改善。

超脱利益的“改革委员会”才能推动改革

搜狐财经:您曾经建议设立一个超越部门利益的“改革委员会”,来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并监督执行,以克服部门利益对改革的掣肘。这是为什么?

秦晓:此轮经济改革方案将在年底召开的三中全会上提出,目前中财办主导这项工作,方案形成后的实施、监督和持续推进应由政府负责。从体制上讲需要一个常设的、超越部门利益的机构来承担此项工作。基于这个考虑,我们在研究报告中提设立一个负责改革的机构,这个机构应有一定的行政权威和研究、规划能力,同时也具有汇集社会资源功能。

在合适的场合,讲合适的问题

搜狐财经:很多人对于您的经历认识是,从官场到商界,又到启蒙的呼唤者。在这个转变过程中,您对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经历了哪些变化?是哪些事情影响了您的这种认识变化?

秦晓:我想每个人都要扮演多种角色,我当政府官员并不意味着我不是一个独立的思考者,我做国企领导并不意味着我不是一个学者。但不能以学者身份做国企,不能以国企身份做学者,应能分清不同身份所应扮演的不同角色。时代需要精英、民众和政治家的互动,精英该做一些超越他自己职业的事情,要关心社会的进步,关注社会的公平、正义。

谈到认识的变化,一开始我也是比较主张“威权政府”的,受到日本、韩国、中国台湾这样的东亚模式的影响,但在亚洲金融风暴之后开始反思。我们国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学习日本的经验,“东亚模式”或“发展主义政府”的特征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主导,如产业政策、税收政策和汇率、利率的管制,中国政府实际上比他们做得还要多,除了上述方面,还控制国有企业、管制价格、行政审批,这些他们都没有。

总体讲政府主导经济会产生一些内生的问题,第一,市场化程度不够,需要政府来推动市场化,解除制度障碍。当市场已经发育起来,政府是不是应该回归它自己的角色,看来很难做到的,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利益集团。第二,只要管制价格就会造成资源配置扭曲,效益损失。第三,政府直接主导经济活动,一定会造成官商勾结,形成寻租、腐败。这些问题也正是中国当下面临的、需要改革的问题。

(采访时间:01年6月)(未完待续)